
分批确定评议对象,实现监督全覆盖。太湖县人大在学习借鉴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以及其他县区评议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太湖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从“察、议、述、评、改”五处发力,对履职评议对象、内容、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不断适应监督工作新需要,提高人大监督效能。每年年初在人代会上列出评议对象名单,由参会人大代表票决出本年度评议对象,并根据年度监督工作重点,通过主任会议表决方式,每年有选择性地确定评议对象,所有“一府两院”受县人大任命人员届内评议1次,通过分期分批开展评议,既保证了任后监督的全覆盖,又提升评议的效果和质量。两年来,共评议“一府两院”部门负责人25人。
创新“三评三议”模式,确保监督更精准。评议前制定履职评议调研方案,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通知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及本人。要求评议对象根据实施方案准备履职报告,并提交报告初稿。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对口分工成立履职评议工作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对评议对象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调研方式上,为准确给被评议对象“画像”,探索“三评三议”模式,即部门干部职工评议、社会评议、人大常委会评议。组织评议对象部门干部职工评议,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重在了解评议对象履职不足,发现存在问题,促其熟悉本部门的职能工作;依托10个市级、16个县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组织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企业家座谈、填写评议测评表,变“关门评议”为“开门评议”,通过“背靠背”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评议对象的反映;召开履职评议会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听取评议对象履职报告和评议调研报告,“面对面”进行评议,现场公布评议结果,确保公平公正。两年来,通过“三评三议”模式评议部门22个,召开座谈会60余次,个别谈话300余人,填写测评表800余份,发现各类问题82个。
强化评议结果运用,保障监督有实效。评议是手段,改进工作才是目的。太湖县人大在跟踪问效上形成闭环,严把意见交办、跟踪督办、问题导向“三关”。在“三评三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对评议意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综合评议意见,将评议意见、评议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给评议对象,并报告给县委,抄送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备案,要求各评议对象认真吸纳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评议意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并在2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求抓好跟踪督办,组织相关工委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对口监督,确保履职评议监督取得实效。
下一步,太湖县人大将继续加强对干部任后监督的实践与创新,强化被任命人员公仆意识,进一步树牢“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理念,让履职评议进行常态化运作,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长效化机制。(朱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