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黄知开同志辞去安庆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黄知开提出辞去安庆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相关规定,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知开辞去安庆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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