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鉴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中调离本县行政区域3名,代表资格终止;被接受辞职12名,因工作需要,经2024年12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汤泉乡补选1名、百里镇补选2名、刘畈乡补选1名、牛镇镇补选1名、天华镇补选2名、寺前镇补选2名、小池镇补选3名、徐桥镇补选1名、大石乡补选2名、江塘乡补选2名,城西乡补选1名。总计补选18名县人大代表。各选区补选代表选举日统一定为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