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更好地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根据《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聘任方案》的要求,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周肖锋、殷海峰、曹婵娟、储丽莎等四名同志为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润球、孙海兰、张燕云、胡国松、黄昌华等五名同志为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斌、严安平、汪红霞、金智、曹刘等五名同志为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加文、朱书取、张灿华、汪玉平、杨金群等五名同志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秀芳、赵剑韬、殷李宁、曹卉等四名同志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朱密、唐玉刚、唐刘正、曹萍等四名同志为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许曼、李凤、李术明、汪金龙、詹结群等五名同志为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委员;
马烺、毛璇、唐周曙、陶明明、黄智超等五名同志为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