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文清等四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1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王文清、陈凯、杨咏、查方军四同志的辞职报告,依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221128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文清同志辞去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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