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的部署安排,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太湖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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