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太湖县2019年度政府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安排的决议


201912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汪大普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太湖县2019年度政府预算调整和新增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同意2019年度新增财力安排的意见。

    会议要求,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全力以赴完成调整后的收入任务,为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确保“三保”目标顺利实现。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尽力而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预算单位要科学编制预算,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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