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劲松的辞职报告,依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19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劲松辞去太湖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9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劲松的辞职报告,依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19年12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劲松辞去太湖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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