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李术民等三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李术民、李孝祥、周家良等同志的辞职报告,依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18年12月28 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术民等三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3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