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张敏丽辞去太湖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敏丽同志的辞职报告,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2018年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敏丽同志辞去太湖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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