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2018年政府部分重点工作任务的决议


(2018年7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8年政府部分重点工作任务的议案》。会议认为,因受宏观政策影响,按照实事求是、轻重缓急的原则,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2018年政府部分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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