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鉴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陆 舫、王子龙调离太湖县,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占卓夫、章国民已辞去代表职务,因工作需要,经2014年12月1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晋熙镇补选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寺前镇补选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代表候选人分别由县委下派提名,由所在原选区依法实行等额选举。江塘乡增加干部代表名额1名,在原选举1名或2名代表的选区,依法实行差额选举。徐桥镇补选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由所在原选区,按照原类型,依法实行等额选举。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