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太湖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6年12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提交的《太湖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会议同意批准县政府提出的经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201323万元作为我县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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