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将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12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建设进度,有效改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环境,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在项目建设期内,每年年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在项目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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