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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达华率队到新仓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9月5日,县人大常委主任张达华率队到新仓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副县长李传萍、县人大办及相关工委负责同志、县交运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张达华一行在新仓镇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了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会的县人大代表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副县长李传萍在会上指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做到“四好”,即领导协调机制落实好,法律内容宣传好,重点问题整治好,安全隐患排查好。

   张达华在总结时强调,全社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好《道路交通安全法》,促进群众交通安全良好的习惯养成。镇、村要责任明晰,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全面突出问题导向,就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全面落实整改,着力提升全县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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