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研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今年,人大常委会将依照县委确定的“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基调,围绕构建“实力太湖、魅力太湖、活力太湖”的工作目标,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圆满实现。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订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 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2、审查和批准2011年县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对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并依法受理法人组织及公民提出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完整、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人大有关机构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同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协调,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根据需要对监督工作计划作适当调整或临时确定监督议题。对列入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依照监督法、省监督条例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责任编辑:李仁强 )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3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