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研

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调研的反馈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开展了农业机械化工作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到,近几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服务社会化程度、推广水稻育秧机械化技术,缓解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
    但是,当前农业机械化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
    一、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理解不够透彻;二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认识有偏颇,责任意识和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力度不够。
    二、农业机械作业基础设施不配套,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县农机管理部门未参与相关农业综合和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大部分农田无机耕道路或不配套,己实施项目中的少数机耕道路不符合农业机械作业条件,农业机械作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耕地流转竞争无序,影响了耕地的流转速度和集约规模,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较低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激励机制仍未建立,农业产业化奖励政策未能涵括农机行业,多元化投资渠道仍未形成。己成立的1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属于松散型合作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未建立,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机库棚用地困难,社会服务能力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仍不高。
    四、农机管理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农业机械化发展资金投入不足
    农委系统乡镇站混编等问题仍未解决,不利于农机管理人员的交流使用,影响了农机管理队伍建设。农业机械化推广和技术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大部分乡镇农机站办公用房简陋,乡镇农机事业公用经费与乡镇公用经费标准不一,影响了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开展。
    以上反馈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发:县政府办公室
抄:县委、政协办公室,县农委、财政局、国土局、交运局、编办、农机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责任编辑:李仁强 )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2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