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资料起草、印发、保管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或专题性的调查研究;组织、策划、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考核;完成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县人大机关全体人员有26人,人员情况是:县级干部5人,正科级干部11人,副科级干部3人,科员3人,工勤4人。县人大机关机构设置情况是:县人大常委会下设1个办公室和6个工委,办公室下设5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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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