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四点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要求县工会等部门对照审议意见,迅速予以落实。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县政府把宣传和贯彻《工会法》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对工会法的宣传,使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自觉支持、配合工会工作;督促各级工会干部熟悉掌握《工会法》,做到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县司法局把《工会法》纳入“六五”普法内容,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在法制宣传月集中宣传。充分发挥县电视台、信息社、政府网以及报刊、杂志等媒体作用,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工会法执行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执行工会法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对侵害职工利益的典型事例进行公开曝光,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夯实工会组织建设
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工会组织建设工作,2006年就在全市率先成立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县政府各部门已有15个配备了专职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县总工会机关队伍逐年增强,更新提升。县政府还要继续加大力度,多方引导和促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吸引广大职工主动加入工会,对工会会员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努力争取县委配齐配强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工会人员组织,特别是与工会工作联系紧密的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工委、经信委等单位,要争取早配齐,早发挥作用。加强工会干部职能培训,提升工会干部能力,大力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示范效应,推动工会整体工作上档升级。
三、发挥工会职能作用
工会作为企业职工的群众组织,是企业党委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应努力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切实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团结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要大力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工会要努力督促和协助企业各方面力量,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建立职工书屋,组织职工开展读书学技术等活动,帮助职工提高科学文化和操作技能,增强广大职工在新形势下的技术知识竞争能力。二要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切实履行工会的帮扶工作职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难题。监督和落实好针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各项基本保障政策,让困难职工了解掌握并充分享受政策;广泛开展对困难职工的就业救助、就学救助、医疗救助,推动送温暖工程的经常化、制度化,为职工排忧解难。三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会组织要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改善职工作业条件,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各种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抓好工会经费收缴
工会经费是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的重要保障。县政府始终关注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一是加强工会经费预算、征缴。进一步争取县委重视,力争财政依法预算划拨工会经费逐年提高;积极协调地税部门,加大对企业工会经费代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企业对基层工会的重视支持,依法足额划拨工会经费。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按照工会经费“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要求,对基层工会该独立建账的,要独立建账,不能独立建账的要单列工会账务科目,严格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加强经费管理,纠正企业行政侵犯工会经费权利的违法现象。三是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组织,加强工会经费审计,坚持工会经费内部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确保工会经费依法依规使用。
五、加强工会资产管理
各级工会,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要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把工会资产的处置关口,进一步加大工会房产、地产“两证”办理的工作力度。切实把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管好、用好、经营好工会资产,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实现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总工会自身合法权益。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