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财经预算工委《对县商务局等三部门2015年度部门预算审查的报告》,重点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审议意见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对部门预算的重视程度的意见落实情况
一是由县财政部门牵头,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财务人员加强沟通对接,深入宣传部门预算编制政策、法律法规,促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重视预算、支持财务人员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二是由县财政部门负责,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促进预算编制接地气、易执行;三是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县所有预算单位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功能分类信息公开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信息公开到款级科目,并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促进预算管理规范。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的意见落实情况
由县财政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与软件公司的协作,从2015年起,在全省第一个实现县级财政使用新版编制软件编制2016年度部门预算,从而推进我县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实现了四个方面的提升:一是将人员及工资等基本信息全部录入部门预算软件,实现按实有数编制,确保各单位基本支出与实际支付相符;二是收支项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大幅提升信息公开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水平;三是硬化政府采购预算和绩效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通过网络化平台编制预算,提高了单位及财政部门业务工作时效。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的意见落实情况
县政府出台《关于调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财政经费供给标准的通知》(太政办发[2015]10号)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县乡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差补单位人员经费补助比例,提高县政府对非税收入调控力度,促进了单位之间财力公平,缩小各执收执罚单位与无收费职能的单位之间财力差异,提高了单位基本运转保障能力。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办法(修订)》(太办发[2016]20号),要求编外用人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加强编外用人使用科学和管理规范,由县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各单位编外用人进行清理和审核,妥善解决编外人员财政补助问题,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措施。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规范管理的意见落实情况
县政府积极谋求提高财政支出规范管理水平,制订了县级财政资金审批制度,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审议解决财政支出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规范奖金福利发放和企业奖补类资金管理。在规范津补贴管理方面,由县财政局、监察局、人社局、审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意见》,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强化财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单位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在规范企业奖补类资金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太湖县2016年加快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太湖县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分别就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财政奖补类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和拨付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