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对全县砂石管理工作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砂石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新管理机制,促进砂石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改革管理体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于2016年12月底前提出改革方案,将山区砂石管理由原来所在乡镇管理为主,调整为以县砂石管理总站管理为主,从而实现全县砂石一盘棋管理。二是创新管理模式。根据审议意见中的建议,着手探索将建筑石料开采、加工纳入管理的新模,努力改变目前“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弊端,使“多家管”变为“一家管,大家帮”的新模式,开创砂石管理部门统管,相关部门配合的新格局。三是强化管理方式。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安、交运、公路及涉砂乡镇的管理职能,并明确部门责任清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纪律处分等手段,依法打击偷采偷运、滥采超采等违法行为,做到每一起案件都能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同时进一步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部门治超责任,着力解决过境运砂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坚决遏制过境非法拉砂行为。

    二、实行采护并举,确保河道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一是合理设置砂场。在新砂场设置中,严格执行《太湖县河道采砂规划》,同时对已批砂场划定采砂范围,设定采砂深度,控制开采总量,明确开采机具和开采方式。并通过签订采砂合同对采砂业主的各项义务进行约定,督促合理合法开采,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水利、砂石联合巡查机制,改进监管手段,改善监管装备,购置GPS、深度测量仪等装备,对越界开采和超深开采等严重破坏河道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河床及堤坝安全问题,由县砂石管理总站会同县水利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砂合同责成采砂业主及时恢复采砂形成的深坑;对关闭的砂场及时封堵下河道路,修复损毁的河堤;对因采砂导致河床下降影响灌溉和用水问题,积极申报项目建设多级长河拦河堰,同时从砂石收入中拿出部分经费,用于沿河水利设施建设;针对花亭湖水库淤积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勘测研究,本着以清淤为主、合理有效利用其中砂石资源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解决。

    三、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管理队伍。一是优化队伍。通过人员优化、调整充实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砂石管理总站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配强人员。创新和优化人员抽调方式,确保抽调人员符合砂石管理工作要求,满足砂石管理工作需要。三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认真疏理、总结和评估过去一系列制度执行情况及其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完善和充实,扎牢制度的“笼子”;四是严格奖惩。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坚决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事不对人”,决不允许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出现,同时持之以恒地抓好职工的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砂石职工的自身素质。通过严格考核程序,切实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实行奖罚分明,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氛围。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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