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的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召集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并明确提出落实意见的措施和办理要求,目前,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决战决胜信心。《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考核和激励机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我们依托已经出台的“两办法一意见”(《脱贫攻坚月考核办法》、《脱贫攻坚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和落实的刚性,确保制度落实到细处。切实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的督查和绩效考核问责,定期向县级领导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发送扶贫工作任务提示单,明确工作重点,提升工作实效,加强考核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意见》提出对率先脱贫的贫困村实行奖励,对产业发展达到一定规模的贫困户实行奖补。我们将严格按照《太湖县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达到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贴息支持,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补助机制。下一步将探索在促进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中,对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的贫困户进行政策倾斜。《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探索好经验,推介好典型。我们将对全县的脱贫攻坚模式进行深入梳理总结,积极引导鼓励各地各部门开展委托扶贫、入股扶贫等工作模式创新,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出现新的亮点。

    二、关于完善保障体系,提升政策兜底能力。《意见》提出要加快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进一步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支出,加强医共体建设。抓紧解决好贫困群众饮水难问题等。我们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的投入力度,把更多的资源、更多的精力放到保障农村贫困老人及贫困家庭的老人养老服务和生活保障上来。2017年,我们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时抓好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工作。在农村公共卫生支出合贫困群众饮水难问题方面,我们继续完善和健全《太湖县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和《太湖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加大配套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应该享受到扶持政策的贫困群众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同时,抓紧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按照急事急办、贫困群众的事先办的原则,大力落实好解决贫困群众的饮水问题。

    三、关于强化调度机制,提升沟通协作水平。《意见》提出要发挥好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职能,尽快完善“十大扶贫工程”政策支撑体系,加快扶贫资金发放进度,使扶贫措施更接地气,形成“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等。县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定期召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认真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攻坚推进工程中的力量在第一时间集中到位、资源在第一时间配置到位、难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切实抓好考核制度落实,抽调大学生村官,组成专班每月直接到村到户随机抽查考核,对月考核后三名的乡镇进行调度。组织模拟第三方评估,开展2016年脱贫户互查互审工作,实现2016年脱贫户核查预验收全覆盖,形成每户问题清单,下发到乡镇、村和帮扶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十大扶贫工程”配套政策,确保集合方方面面的力量、整合方方面面的资源,投入脱贫攻坚大业,确保“十大扶贫工程”扎实深入推进。三是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引入竞争机制,确定县邮储银行、县农业银行开办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形成竞争有序多方共赢的金融扶贫格局;四是压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人员责任,要求入户帮扶每年不少于6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扶贫措施与群众的期盼、意愿不相符的地方,积极主动听取贫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完善和健全脱贫攻坚的措施和工作程序,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五是加快形成大扶贫格局,逐步形成了专业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格局。目前,全县已经基本形成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担责、广大群众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四、关于狠抓“四项”工作,提升脱贫扶贫实效。《意见》提出要抓好政策宣传、资金监管、队伍建设、软件建设等四项基础工作。我们的主要落实措施是:一是建立了县脱贫攻坚专题网站,宣传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省、市、县各级的扶贫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的扶贫成果,宣传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典型事迹,展示太湖脱贫攻坚最新成果。二是制定《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太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切实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和监管力度。扎实抓好扶贫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由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转发了《关于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实施意见》文件,着力提升全县上下对依法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思想认识。三是强化扶贫队伍建设。成立了乡镇扶贫工作站,由乡镇党委副书记任站长,每个工作站配备3名专职扶贫业务人员。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扶贫工作中组织引领和示范作用,调整了一批“人岗不相宜”的村级扶贫专干;优化了一批驻村工作队成员。四是进一步健全信息网络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相关子系统的信息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将就建立县级扶贫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数据与民政、教育、卫生、财政等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开展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们继续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提升调度指挥水平,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推进,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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