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县政府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提出了六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审议意见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发展意识,用好用足财政专项资金

    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一是提高认识,加强依法理财。项目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处理好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做好理财用财的文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用财。二是转变观念,提高管理能力。要求各预算单位切实转变专项资金的管理观念,提高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促发展、惠民生的高度,按照讲政治、守廉洁、办实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能力,有效管理和科学使用好专项资金,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注重把握重点,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一)科学编制经济发展规划。由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局等单位牵头,切实增强规划引领意识,努力提升规划水平,科学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快我县发展步伐。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经济发展规划,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中。从2016年起,将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脱贫攻坚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全面深化项目管理改革。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细化部门项目预算编制,做到每一项目资金的安排既有科学的依据和标准,又符合全县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专项资金支出“直通车”。深化财政供给改革,努力保障预算单位运行经费供给,适当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合理安排项目后续管护经费,通过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逐渐杜绝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确保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三、建立协调机制,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科学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彻底扭转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固有化、项目安排分散化、资金管理部门化的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整合各部门职能入手,打破原有专项资金分配格局,建立起新的、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项目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从政策整合入手,调整整合各部门职能,协调部门利益关系。

    (二)强化立项管理。加强项目事前考察论证,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因地制宜选取、确定项目,建立备选项目库。为保证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我县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专家,事前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进行项目排序,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提高项目可行性。

    (三)科学整合资金一是全面清理。摸清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客观评价各种专项资金存在的必要性、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整合的可能性,大力压减效益不高的专项资金。二是分类归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按照资金功能分类原则,合并用途相似的资金或扶持对象相近的专项资金,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三是科学整合。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把预算内安排的专项资金与部门预算外资金结合起来,把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的资金整合起来,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下,打捆使用、重点投放,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合力效应。

    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专项资金有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建章立制,依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一是建立支出控制机制。县政府将建立健全从政策控制、过程控制到效率控制的支出控制机制,切实把专项资金的范围、预算编制与执行、项目实施、绩效预算管理、项目监督机制、奖惩措施等有关专项资金问题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研究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总体原则,在此基础上,再制定特定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以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框架,保证专项资金在监督、管理中有制度可依。今年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太湖县财扶贫资金途理办法》、《太湖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太湖县政府平台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逐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在审计计划中的比重,特别是把涉及面广、资金规模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项目,将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三是建立跟踪检查机制。改变过去的事后监督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选择一些重点项目全程介入,从资金分配、拨付到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针对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问题,出台《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根据工程变更涉及的数额等实际情况,实行四级管理。

    五、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责成县财政部门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一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试编项目资金绩效预算,年度终了后,对绩效预算的执行情况,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公众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建立第三方评审机制。对涉及国计民生或社会热点关注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委托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立项、工程预算、竣工决算等进行绩效评审。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调整安排和改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本着“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奖惩制度,奖惩并举,全面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绩效评价、第三方评审、审计监督检查等手段,评定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优劣。对厉行节约、绩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对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整合专项资金不力,执行专项资金政策和制度不到位,遇到问题不积极协调解决影响项目效益、导致专项资金闲置等违规违纪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有效保护和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鼓励有关部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结合实践大胆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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