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第1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重点提出了三点审议意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各项措施不断落实到位,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宣传,增强物业管理法律意识

    县政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突出宣传的重点和针对性。县住建局(房管局)在向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求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和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同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和网上回帖工作,全力化解矛盾,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小区宣传栏、传单、网络、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内容,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三是加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授课,突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通过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培训班,增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意识,努力提升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社会理解支持度。四是积极开展生活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把小区物业管理、业主自治、有偿服务意识纳入道德讲堂宣讲。五是充分发挥县直相关单位指导支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的作用,营造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环境。

    二、加强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源头监管。重视住宅小区的规划把关,科学配置和建设小区停车、供电、供水、供气管网与物业用房、业委会用房,认真落实小区工程建设的各项监管措施,严把工程的质量关和综合验收关,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二是强化改造整治。深入开展调查,组织人员对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安全防范设施、房屋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制定综合整治改造计划和具体推进措施。2016年安徽省将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纳入33项民生工程,待省级具体政策出台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老楼危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工作力度,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三是强化物业服务监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断完善招投标行为;积极实施和完善物业服务考评办法,促进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并把物业服务奖补资金作为制度性安排,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扶持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三、强化责任,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理顺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工作部门和开发企业等关系,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住建、城管、工商、环保、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主动参与,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机构建设。督促乡镇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明确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三是加大结对帮扶力度。继续实行县直单位住宅小区结对帮扶工作,扩大结对帮扶范围,加大帮扶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小区环境面貌。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小区违规搭建、油烟污染、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停乱放、房屋用途改变等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和乡镇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不良现象的蔓延。同时,深入开展“服务进小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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