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七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太湖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对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设施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我县共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管理水平。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热情,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对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完善宣传网络,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细化宣传工作方案,在城区主要街道、户外电子显示屏制作大型公益性户外宣传广告,在太湖电视台、《太湖周刊》、县政府网站、太湖新闻网等县内主流媒体开辟“公共文化建设进行时”、“百姓诗台”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在太湖”有奖知识竞答,编印发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读本》,制作创建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题片和画册,采取户外宣传、纸媒宣传、网络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率、知晓度。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打造好太湖讲坛、百姓舞台周周演、百姓诗台、残障读者活动日、黄梅戏进校园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组织好两年一次的全县广场舞大赛、书法美术展、摄影展,三年一次的全县乡镇(社区)文艺调演;实施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等文化类民生工程;培养好乡镇(社区)、村基层文化艺术骨干和文艺团队。积极参加省、市文艺赛事活动,组织开展好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和第二届全县乡镇文艺调演。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管护机制,提高服务供给能力

    对照《审议意见》要求,科学编制全县《“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管理、维护,不断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一)编制好“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已责成县文广新局牵头,委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吴理财组织课题组,着手规划编制工作。将县文化艺术中心、县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文本初稿预计2016年1月底完成。

    (二)建设好县文化艺术中心。将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纳入2016年度新开工建设工程,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完成项目选址、征地、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同时组建太湖县文化建设投资公司,为全县文化基础建设项目筹资融资。

    (三)管护好现有文化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中心)、农民文化乐园、老年大学、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完成太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建设、布展和文化大舞台、县图书馆电子书工坊、县博物馆残障通道建设工作。

    三、完善投入机制,解决遗留问题,确保保障措施到位

    对照《审议意见》要求,积极落实相关投入保障措施,落实对黄梅戏演艺公司的财政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国家、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顺利达标验收。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县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决议,在2015年度决算中,县财政补齐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并按人均1.5元补拨乡镇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类民生工程县级配套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安排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启动资金,采取政府融资方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二)加大对国有黄梅戏演艺公司的扶持力度。根据县政府太政秘〔2010〕91号文件“转企后原有财政补贴总量不减,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精神,从2016年起,县财政对转企改制后的县黄梅戏演艺公司财政补助经费按当年财政收入增幅同比增长。

    (三)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公共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

    四、盘活用人机制,着力人才培养,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审议意见要求,积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解决文化事业单位之间专业人才流通不畅问题、黄梅戏等地方特色文化人才缺乏问题,着力培养一批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公共文化管理者和公共服务人才。

    (一)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做好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尽快补充专业对口、综合素质较高的业务人才,形成梯次合理、行当齐全的人才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训上岗制度、岗位培训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离职进修制度,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发展壮大社会文化志愿者队伍。

    (二)盘活现有用人机制。结合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实际,突出示范区创建县特色,打破文化系统现有专业设置和岗位设置限制,尽快消除现有人员流动不畅的僵化模式,在文化系统总体人员编制、岗位职数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实行专业岗位人员互动、职称互认、待遇不变的模式,以确保管理人员和专业实用人才适时流通。

    (三)加强黄梅戏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支持黄梅戏艺术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县政府设立黄梅戏艺术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县黄梅戏演艺公司专业人才的招聘、引进、培养。结合本县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合理确定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优秀专业人员。实施“拜师学艺、名家传艺”计划,支持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黄梅戏表演艺术。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快黄梅戏“走下去”、“走出去”步伐,以确保黄梅戏这一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传承、发展。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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