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晋熙镇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翠屏出席会议。她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发展林业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于进一步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促进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吃透政策,依法推进林改工作,彻底扭转“砍树主动,防树被动,植树不动”的局面。三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群众意愿;四要严肃纪律,坚决做到五个不,即不造成乱砍滥伐、不能增加农民负担、不消极、不走过场、不增加新矛盾。 (晋熙镇人大熊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