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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字体:   2008-5-8  阅读: 次  [关 闭]
太人常办[2008]14号
 
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大,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委负责人、县人大代表若干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县农组办、民政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殷翠屏  毛胜发  朱先斌   胡文炳  章裕贵
第二组:王旺来  叶剑明  方向东   孙世明  卢成林   
    县人大代表就近参与执法检查。
二、接受检查单位
民政局、牛镇镇、百里镇、晋熙镇、小池镇
三、检查时间安排
1、5月19日下午3时,在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集中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听取县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汇报。请县公安局、农业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座谈。
2、5月20日至21日,分组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第一组到牛镇镇、百里镇,第二组到晋熙镇、小池镇。请有关乡镇通知2—3名县人大代表就近参与检查。
3、5月23日下午3时,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在县人大机关会议室汇总检查情况。
4、5月底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座谈、跟踪调查、实地走访(每乡镇走访2个村)等方式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
五、检查内容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宣传情况;
2、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3、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村民自治章程及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和公益事业情况;
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准备好文字汇报材料,请县民政局协调安排好有关具体事项。请有关乡镇准备好文字汇报材料。
请县信息社、电视台做好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
 
发:县委、政府、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县农组办、公安局、农业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牛镇镇、百里镇、晋熙镇、小池镇人大、政府,县信息社、电视台。
(责任编辑:刘应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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