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太湖县人大召开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松,副主任叶方和、殷翠屏、吴义恒、戴龙友、王旺来、施爱枝出席会议。会议由叶方和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何宏志作的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自2006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从强化监督意识、规范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制约机制入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为实现我县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了诉讼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诉讼监督领域中取保候审、缓刑、社区矫正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工委关于财政决算情况的审查报告,决定修订后提请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调研方案,决定于9月份开展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调研。
会议决定于8月28日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并通过了会议议程(草案)。
县人大各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在进行第一项议题时,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章裕贵)